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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訊息

 

115學年度臺北市私立梅爾森幼兒園(準公共)招生簡章

 

 

 

一、 依據: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


二、招生對象:

 

(一) 招生年齡:2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113年9月1日前出生者)。
(※身心障礙幼兒,請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後入學或持本市社會局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


(二) 招生資格:1、第一順位: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及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

                 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第12點規定,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原住民、特

                 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身心障礙幼兒,應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臺北市社政單位審核認定,並領有低收、中低收、特境證明文件者;戶籍資料記載原住民族資格

                        ;父或母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2、 第二優先:本園幼生(含親屬)弟妹及教職員工之眷屬和本里的幼生。

               3、第三優先:本園畢業生(含親屬)之弟妹。


以上具優先錄取資格者,於登記報名時,須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正本,驗畢即歸還。


三、招生人數


本園核定招收人數(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為103人,配合調整師生比1:12之政策,115學年度契約約定人數85,扣除在園

直升人數62人,可招收名額共計23人。


(一) 115學年度可招收3歲-入國小前:10人。


(二) 115學年度可招收2歲-未滿3歲:13人。


四、辦理期程(依各園招生需求自行增減項目):


(一) 簡章公告時間:1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前公告於於本園公告欄。


     預約參觀時間:115年04月20日 (星期一)上午09時至04月24日下午3時,請洽劉園長登記(電話:02 -86610262)。

 

(二) 新生登記時間


1、第一階段(優先入園):115年05月11日 (星期一)上午09時至05月13日下午3時,於幼兒園辦理登記。

2、第二階段(一般生):1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上午09時至05月20日下午3時,於幼兒園辦理登記。


(三)抽籤時間:115年05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本園辦理公開抽籤,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園布告欄。
    (※各階段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應採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抽籤,未抽中者依抽籤順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

    登記人數未額滿者,全數錄取。)


(四)錄取名單公告時間:115年05月22日(星期五),下午3時公告本園布告欄。
    (※公告錄取名單為維護個資,幼生姓名採部分遮蔽,請配合編號檢視。)


(五)報到時間


1、正取生:1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上午10時至05月29日 (星期五)下午3時,親洽本園辦理,逾時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

           ,本園得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請擇一幼兒園報到,俾教保資源有效運用。

2、備取生:115年06月0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06月03日(星期三) → 下午3時。


(六)註冊時間:115年06月04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下午3時至06月05日(星期五)。


(七)開學日期:115年08月03日(星期一)。


五、其他


(一)雙(多)胞胎籤卡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採「合併一籤」或「個別一籤」,合併一籤者,抽中者全數錄取,未抽中者全無;個別一籤者,抽中之幼兒錄取,未抽中者無;若抽中最後一個缺額,雙(多)胞胎之其他幼兒得列候補名單第一順位。

 

(二) 備取生資格得保留至115年06月03日止,逾保留期限或無有效備取名單可備取時,由本園自行辦理招生。

 

(三) 已錄取幼兒因故放棄入園者,請於確認放棄一日內(遇例假日、停班或停課,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本園,並簽具放棄錄取同意書(詳附件)。

 

(四) 113年9月2日以後出生者,於滿2歲生日當月,若本園(2歲專班)仍有缺額,始得辦理就學。

 

(五) 本園收費規定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備之收費項目及數額辦理,第1胎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第2胎不超過2,000元,第3胎不超過1,000,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免費,繳費差額由政府協助支付;退費規定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臺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六) 招生聯絡人:(臺北市私立梅爾森幼兒園) 劉園長;電話:(02)8661-0262。


六、本簡章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15學年度臺北市私立梅爾森幼兒園(準公共)放棄錄取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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